在2022年1月8日(周六)上午举行的期末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袁XX,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5班,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制止考试。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8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