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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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学校2021年度相关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数据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的重要依据。相关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各单位须仔细阅读填报指南(附件1),严格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采集数据,并按照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安排及分工(附件2)规定时间及时完成表格填报及表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陶艳萍

联系电话:88130052

附件1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WORD版)

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PDF版)

附件2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安排及分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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