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7月2日(周五)和7月5日(周一)的期末考试结束后,经教师阅卷和学生举报,结合考试现场视频监控确认,有3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吴XX,女,制药工程181班学生,张XXX,女,制药工程171班学生,在7月2日(周五)上午《仪器分析(双语)》课程期末考试中存在违纪作弊行为,任课教师阅卷后发现两人的试卷答案雷同。
陈XX,女,国际经济与贸易171班学生,经同学举报和考场监控设备确认,其在7月5日(周一)下午《微观经济学》课程期末考试中存在违纪作弊行为。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学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8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