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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生处关于补考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一)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2021年910日(周五)的补考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XX,男,建筑学171班学生,在910日(周五)下午《建设物理课程补考考试中携带了储存有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资料的手机进入考位,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制止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学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8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21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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