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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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1-2022学年第学期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910日老生报到注册,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到校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913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尽快联系学生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91014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期末考试后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xt.nit.net.cn)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证之一)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并按照考试要求佩戴监考证 910日为报到注册的第一天,请各学院务必提早做好学生、老师的通知工作,避免错过考试、监考。

2. 请各学院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五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通过网上流程申请办理免修、自修和课程替代。

三、学籍管理

1.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在917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办理好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相应的学业指导工作,要求学生及时检查自己的新课表,确保准确无误

2.做好各类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3.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各学院相关老师应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指导,帮助学生检查课程表是否准确无误。

4.请各学院根据补考成绩在926日之前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毕结业更新

请各学院在补考结束后(923日之前)及时上报《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和照片),以便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

、重修补修

1. 需在2021-2022学年第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学院,请于913(周一)1200把课程信息汇总后以电子版发送给徐升槐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学生申报流程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查看申报课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在个人课表上会显示课程信息,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学生自行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缴纳费用>费用支付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成功不能正常修课以及参加考试。

(1)9月14日(12:30)-9月15日(12:30)仅限2017级建筑学、2018级学生申报;

(2)9月15日(12:30)-9月22日17:00所有学生均可申报;

(3)学生报名后要在重修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审核通过,若因课程前后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的,需要在此期间及时补报逾期不予报名

(4)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报名,认真做好学业指导工作,并在92217:00前同步完成系统审核;

(5)924-9月29:学生自行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自行支付重修、补修等选课费用,操作方式见附件3

(6)缴费标准2017级学生重修105元/学分,补修150元/学分;2018级及之后的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两个专业除外)重修52.5元/学分,补修75元/学分。

3.为保障学生权益,更好体现重修单开班的教学意义,学校每学期开设的重修单开班只允许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报名;学生课程考核及格但成绩不理想者,可以通过申报正常教学班的方式进行重新修读。若后期发现有课程考核及格的学生在重修单开班内学习,其该课程修读无效(学位课程《大学英语Ⅳ》卷面分低于60分的学生除外)。

4. 结业生《大学生体能测试I/II》补测流程

1)9917:00,各学院将《大学生体能测试I/II》补测的结业生学生名单汇总后发送给徐升槐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4

2)910日,财务处把名单导入缴费系统;

3)911-9月12日,结业生自行通过缴费平台缴费,过期不予办理;

4)9月13日,财务处提供已缴费名单;

5)9月1415:30-17:00,已缴费学生自行到体育馆参加补测

6)启新学院体育部在补测结束后日内将学生成绩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葛宁欢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5

六、各类课程调整安排

1.学籍异动学生调整体育、外语课程时须携带本人学生证现场办理。

2.公共选修课课程的补选、退选由学生自行上网操作完成,不接受现场调整。选上网络课程的学生须仔细阅读《2021-2022学年第学期网络公选课学习须知》见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或2021610日选课通知中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1. 各类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面向对象

课程调整方式

调整时间

网址(或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体育

学籍异动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9月13日-9月2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游泳馆203室

孙老师88229095

外语

学籍异动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9月13日-9月2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SC404-2

何老师88229088

公共选修课

2017级建筑学; 2018;2019级;2020

自行上网调整(1.可补选退选2.不接受现场调整)

91114:00-912日17:00

http://jwxt.nit.net.cn

老师88130052

网络公选课名单已递交课程平台,不再调整

、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

1.根据实际学生出国交流情况,请各学院于930日之前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葛宁欢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6,并及时做好此类学生选课课表检查工作。

2.上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五周(申请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需在公共选修课后面标注课程归属类型)。

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51号)。

、教师开课准备

1.请各位任课老师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经研究所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学院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学院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2.请带实验课的老师在开课之前检查并确保实验室教学软、硬件环境的可用性。第一周安排的实验课如不开课,请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临时调停课手续,并及时通知到学生。

《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

为继续做好浙江省高考改革后大学物理课程与高中物理的衔接教育,学校决定,被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4个专业录取且高考选考科目中不含物理2021浙江考生必须参加开学后的物理水平测试,未通过测试的学生必须在第一学期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914日(第一周周)晚举行物理水平测试;924日(第二周周)前确定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并组织排课、征订教材;第5周开始上课;第16周前完成课程教学及考试工作。

考试、排课、征订教材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落实。请各学院根据教务处考试工作安排,组织教师参与914日(周)晚的监考工作。允许2020级及之前年级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未通过的学生继续跟班修读本课程。

教材领取

1. 领取时间:老生、专升本新生教材的领取时间为911-12日,2021级新生教材领取时间为95日,地点:生活园区17幢一楼东首教材库

2. 领取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发放,每班班长持身份证领取本班教材,每班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所领教材数量(注意核实本班是否有服兵役、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同学),如所领教材有多或者发放不到同学手中,请在一周内退还,否则多余数量的教材费用将由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负责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尤其要及时通知2017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十一、其他工作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学院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学生,通知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自己课表,与班级同学进行比对,除学生自己选课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特色课、专业方向课)外,要重点查询其他课程是否有出入,若有缺失课程的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到行政楼310徐老师处咨询

2. 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第一周要严格控制教师的调停课申请。任课教师若有临时调停课的,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临时调停课申请”中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打印出申请单,于开课前送至南北区教室管理处(南区SC215朱师傅、北区NB102张师傅)或者机房(石麟大楼201金老师、杨老师)。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禁止任课教师在未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调课、停课以及自行使用教室进行补课等,以共同维持规范、有序的教学秩序。

附件1重修教学班开课课程汇总

附件2学生重修补修操作流程

附件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缴费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4:体能测试补测学生汇总表

附件5成绩提交汇总表

附件6出国交流学生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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