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64号),现就2020-2021学年暑期实习教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在暑期中可安排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综合实验、学年论文等实践教学任务。
2.请各学院做好实践教学活动期间的防疫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各学院可在暑期的初末两端在空调教室和公用计算机实验室安排实践教学活动。涉及使用空调教室和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的实践课程,请于6月22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版),以便统一调配资源。
4.请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实习计划表》(附件1)和《2020-2021学年暑期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应丽艳,电话:88229584,邮箱:yly@nbt.edu.cn。
附件:
1.实习计划表(参考样式)
2.2020-2021学年暑期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