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文件,学校组织开展了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工作。经推荐评审会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
序号
|
申报成果名称
|
成果
负责人
|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
推荐等级
|
|
1
|
《包装机械设计》课程数字化资源十年建设实践与推广应用
|
高德
|
机能学院
|
一等奖
|
|
2
|
基于“三化三融”的地方高校思政课“微系列”改革与实践
|
伍醒
|
马院
|
一等奖
|
|
3
|
行学课堂、学有担当:基于文化自信的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
蔡亮
|
外语学院
|
一等奖
|
|
4
|
益人、益己、益社会:公益创业驱动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
鞠芳辉
|
商学院
|
一等奖
|
|
5
|
“行走的新闻”行、访、叙、写实践教学改革与课程思政育人的创新探索
|
刘建民
|
传法学院
|
一等奖
|
|
6
|
材料化工类人才的“2C+3D”专创融合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
沈昊宇
|
生化学院
|
二等奖
|
|
7
|
能力导向的土木类创新人才培养三层次学业发展支撑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
彭卫
|
土建学院
|
二等奖
|
|
8
|
寓“创”于“教”:商科人才专创融合教育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
肖文
|
商学院
|
二等奖
|
|
9
|
新文科背景下法学专业“内外融合、协同育人”实践教学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
韩缨
|
传法学院
|
二等奖
|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2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教务处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龚欣欣,行政楼303,电话:88229853,662208
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