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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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65号),学校为2021届需要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的学生集中安排两次重修时间,第一次安排在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第二次安排在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同一时间。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按规定在6417:00前上报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2.学院可以在658:00开始组织学生进行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重修教学活动。

3.学院在收到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申请(附件1)后,确定指导教师,在6717:00前将学生重修申请表复印件、重修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4.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在69-10日期间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缴纳费用(操作方式见附件3)。

5.毕业论文(设计)重修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学院需明确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的学生论文提交、答辩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并报教务处备案。

6.学院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答辩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成绩(附件4)报教务处

7.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前,可登录由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提供给我校的专用通道(含我校自建库)自行免费查重一次。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nblg,原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具体操作见附件5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申请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重修名单汇总表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缴费平台操作指南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重修成绩评定汇总表

5.维普论文检测专用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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