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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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1届学生毕业环节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各学院、2021届毕业班学生:

根据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现将本学期毕业环节部分相关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42日之前, 毕业资格复审,受理学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

2524-30日(第十二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531-64日(第十三周),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与成绩输入;

467日(第十四周),各学院毕业、学位资格终审,初步审核受处分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召开学院学士学位初审工作委员会会议,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568-9日(第十四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复核各学院上报的毕业、学位资格数据;

6610日(周四)(第十四周),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7611日(第十四周)之前,各学院联系校长办公室,进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盖章;

8612-13日(第十四周),学校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

9612-13日(第十四周),各学院学生在毕业典礼结束后2 日内办理完毕(结)业离校手续。

教务处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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