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1〕9号),宁波市限报5项,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详见教育部、教育厅文件(附件)。
请于5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评审书》、《汇总表》以及参评成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ongxinxin@nit.net.cn。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及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3. 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1〕9号)
4.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5.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