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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生处关于补考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二)
发布时间:2021-03-07    点击数:
 

202137日(周日)的补考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3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XX,女,财务管理193班学生,在37日(周日)上午《管理学》课程补考考试中携带了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位,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制止。

XX,男,土木工程196班学生,在37日(周日)上午《AutoCAD》课程补考考试中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位,考试过程中,手机闹铃响起,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制止。

X,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3班学生,在37日(周日)上午《C语言程序设计(A)》课程补考考试中携带手机进入考位,并且手机中有与课程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制止。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学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8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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