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1月23日(周一)的期中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2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陈XX,男,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201班学生和黄XX,男,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201班学生,在11月23日(周一)晚上《微积分(中美)》课程期中考试中交换试卷抄袭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制止。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学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8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