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现将学校2020年度相关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数据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二、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填报指南(附件1),严格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采集数据,并按照“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规定时间及时上传。
三、本次同时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采集,其中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接轨数据将直接从数据库平台导出使用,不接轨数据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按照附件4格式报送。
联系人:曾敏
联系电话:88229583,662075
教务处
2020年10月8日
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1: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2: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采集任务
附件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