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办〔2020〕11号),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二、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3项,各学院限报1项。
三、申报与管理
1.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不受“有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但一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本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请负责人参照申请书要求做好课题。
2.课题备案
各学院请于2020年5月27日前发送《申请表》《活页表》(见附件)至邮箱gongxinxin@nit.net.cn。
3.课题认定
课题认定程序具体另行通知,认定时备案课题请提交认定材料(包括主报告和佐证材料,其中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
联系人:龚欣欣,电话:88229853、662208
教务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