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新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育范围
优先培育围绕关键核心内容开展创新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包括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大学治理能力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新工科建设、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质量文化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产教协同育人等方面。
2. 培育要求
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支撑材料丰富,改革成效显著。项目应在教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分工明确,形成合力。鼓励跨学院、跨单位联合培育,但须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为牵头单位。
3.培育目标
依托各级各类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项目等开展研究与实践,挖掘潜在成果,融通凝练,创新提升。培育项目的目标是力争省级教学成果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的遴选和培育工作,向学校推荐1~2个培育项目。同时,各学院应在政策、经费、资源等方面对培育项目给予支持,确保培育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学校将对培育项目予以政策及技术支持,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培育项目中推荐申报省教学成果奖。
请各学院于2020年3月2日前,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要求,将推荐培养项目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gongxinxin@nit.net.cn 。
联系人:龚欣欣,88229853
教务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