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学期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2020223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到校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224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尽快联系学生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

1.2019-2020学年第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222-26,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期末考试后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址:http://jwxt.nit.net.cn)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证之一)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并按照考试要求佩戴监考证 由于222日为学生报到注册前一天,也是全校教师上班第一天,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老师的通知工作,避免错过考试、监考

2.请各学院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五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申请办理免修(网上流程)、自修(纸质流程)和课程替代(网上流程)手续。

三、学籍管理

1.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在228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类移交及学生证更换工作,并及时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要求学生及时检查自己的新课表,确保准确无误

2.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3.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各学院相关老师应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指导,帮助学生检查课程表是否准确无误。

4.请各学院根据补考成绩在36日之前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毕结业更新

1.请各学院在补考结束后更新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数据,并根据复审情况,督促相关学生补足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或及时申报未通过课程的重修以及缴费工作。

2.请各学院在补考结束后(33日之前)及时上报《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和照片),以便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

、重修补修

1.需在2019-2020学年第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学院请于225(周1200课程信息汇总后以电子版发送给徐升槐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学生申报流程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查看申报课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在个人课表上会显示课程信息,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学生自行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缴纳费用>费用支付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成功、不能正常修课以及参加考试

(1)2月26日(12:30)-2月28日(12:30)仅限2015级建筑学、2016级、2017级学生申报;

(2)2月28日(12:30)-3月4日所有学生均可申报;

(3)学生报名后要在重修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审核通过,若因课程前后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的,需要在此期间及时补报逾期不予报名

(4)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报名,认真做好学业指导工作,并在3511:00前完成系统审核;

(5)36-3月11:学生自行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自行支付重修、补修等选课费用,操作方式见附件3

(6)缴费标准2017级及之前的学生重修105元/学分,补修150元/学分;2018级及之后的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两个专业除外)重修52.5元/学分,补修75元/学分。

3.为保障学生权益,更好体现重修单开班的教学意义,学校每学期开设的重修单开班只允许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报名刷分的学生以申报正常教学班的方式进行重新修读,不能参加重修单开班学习,若后期发现有刷分的学生在重修单开班内学习,其该课程修读无效(学位课程《大学英语Ⅳ》卷面分低于60分的学生除外)。

.各类课程调整安排

1学籍异动学生调整体育、外语课程时须携带本人学生证现场办理

2公共选修课课程的补选、退选由学生自行上网操作完成(见表2具体时间),不接受现场调整。选上网络课程的学生须仔细阅读《2019-2020学年第学期网络公选课学习须知》

见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或20191210日选课通知中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1. 各类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面向对象

课程调整方式

调整时间

网址(或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体育

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224日-228

游泳馆203室

孙老师88229095

外语

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224日-228

SC404-2

何老师88229088

公共选修课

2015级建筑学; 2016级;2017;2018级;2019

自行上网调整(不接受现场调整)

详见2

http://jwxt.nit.net.cn

老师,88130052

网络公选课名单已递交课程平台,不再调整

2. 公共选修课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操作规则

备注

22412:30

226日12:30

补选退选

网络公选课除外

、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

1.随着出国交流学习学生人数逐年增长,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与成绩,请各学院于36日之前将2019-2020学年第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葛宁欢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及时做好此类学生选课课表检查工作。

2.上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申请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需在公共选修课后面标注课程性质类型)

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20]8号)。

、教师开课前准备

1.请各位任课老师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经研究所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学院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学院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2.请带实验课的老师在开课之前检查并确保实验室教学软、硬件环境的可用性。第一周安排的实验课如不开课,请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临时调停课手续,并及时通知到学生。

、教材领取

1.领取时间:222-23 8:00-17:00;地点:学生生活区17幢一楼教材库。

2.领取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发放,每班班长持身份证领取本班教材,每班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所领教材数量,如所领教材有多或者发放不到同学手中,请在一周内退还,否则多余数量的教材费用将由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负责。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尤其要及时通知2015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其他工作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学院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学生,通知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自己课表,与班级同学进行比对,除学生自己选课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特色课、专业方向课)外,要重点查询其他课程是否有出入,若有缺失课程的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到行政楼310徐老师处咨询。

2.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第一周要严格控制教师的调停课申请。任课教师若有临时调停课的,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临时调停课申请”中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打印出申请单,于开课前送至南北区教室管理处(南区SC215朱师傅、北区NB102张师傅)或者机房(石麟大楼201金老师)。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禁止任课教师在未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调课、停课以及自行使用教室进行补课等,以共同维持规范、有序的教学秩序。

3.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班学生报到注册后及时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联系,确保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开题工作。

附件1重修教学班开课课程汇总

附件2学生重修补修操作流程

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缴费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4出国交流学生情况汇总表

教务

20201月9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