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学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地进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做到“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周一)起按校历时间正式开课,按预定课表时间全面开展线上教学,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组织保障
1.各学院应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负责网上课程的建设和运行、意识形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把控等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线上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包括具有丰富在线课程建设、线上教学经验的教师,帮助教师转变教学理念,适应新型教学环境、掌握在线教学技能、提高在线教学效果。
3.各学院的教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线上教学指导小组名单在2月18日上午报教务处。
二、线上教学前期准备
1.各学院自2月7日以来,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开展了线上教学建课工作。各学院线上教学指导小组应于2月19日起对本学院线上建课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教师开课前的软硬件准备、课程资料准备等进行全面排查;指导任课教师对已建成的课程进行在线测试,及时解决教师建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教务处。
2.目前大部分教师采用了中国大学慕课、超星、钉钉、腾讯等在线教学平台或工具,选用了国家、省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以直播授课、录播授课、SPOC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在组织教师完成在线课程建设同时,还应督促、指导教师通过钉钉、微信、QQ建课程群等多种方式,做好直播授课、录播授课出现问题时的预案。同时通过课程群告知学生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和近期主要学习任务及要点课,及时上传课程PPT、辅助学习材料,落实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答疑等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三、线上教学过程管理
1.各学院要加强线上教学过程管理。线上教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课程意识形态担负主体责任,强化对课程内容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在线教学运行安全。督促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加强立德树人导向,有效发挥线上课堂的“课程思政”功能。
2.线上教学指导小组应于2月24日起,对本学院线上教学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了解教师、学生在线授课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各学院要加强网上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及时交流在线教学中的经验,推进课程思政工作,优化课程教学设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
4.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组织,督促教师保持与学生的日常联系和学业指导。教学督导要加强在线教学工作督促检查。
5.各学院要严格在线教学纪律要求,教师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随意调、停课,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的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四、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
1.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尽可能保证毕业生按期毕业。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指导教师进行线上开题,线上无法开题的,待返校后补开题。
2.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在线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微信、QQ、钉钉等各种网络通讯方式,保持与学生的沟通联系,并定期对学生进行视频指导。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各类网络资源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及论文撰写等相关工作,按原进度及时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提交材料,并对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时进行审核。
3.对于毕业论文(设计)中因受条件制约,学生无法在居住地开展的实验环节,待正式开学返校后,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尽快赶上进度。
4.对于必须在校完成的相关设计及实验工作,以及原定在企业开展的毕业设计,教师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必要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相关毕业设计的题目、内容和形式。
教务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