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校2017年和2018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7年、2018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中尚未结题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安排
1.各学院组织成立项目结题答辩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的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做好现场答辩记录。结题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项目按质量标准严格控制。
2.结题评审重点参考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结题项目原则上要求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科技作品实物、调查报告或政府参考、商业推广方案、专利证书(审批中亦可)、竞赛获奖等实际支撑成果。
3.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项目成果和各学院初评情况确定结题成绩。
三、报送材料
1.结题材料
①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2),含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承诺书等。
②项目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等(模版见附件3),8000字以上。
③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4)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
④项目展示内容一份(附件5),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提供电子版材料即可,设计排版与制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
2.延期结题与人员变更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确保2020年4月初提交结题材料。延期结题不另行发通知。延期结题项目需提供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已取得的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4)和相关支撑材料(要求同结题材料③)。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的团队,需填写《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7),经学校同意后,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办公室审批方为有效。
四、材料报送及其他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各学院做好结题材料评审与结题答辩组织工作,并给出初步结题成绩(附件8)。各项目相关结题材料于12月20日(周五)下班前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请发送到hemr@nit.net.cn。
联系人:何美儒 88130166,18867878269(668269)
办公室:行政楼307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未结题名单
附件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项目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格式模版
附件4:项目成果登记表
附件5:项目展示内容(模版)
附件6: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7: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件8:学院初评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