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考核抽查与评价是检查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实现加强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等对课程考核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第九周(11月4日—11月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抽查内容
1.针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试卷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随机抽查2018-2019学年课程考核材料,包含(学生期末试卷、A/B卷及答案、课程成绩组成、课程成绩统计分析材料、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报告、平时成绩记录考核情况);
3.每个学院抽查5门课程。
附件:课程考核抽查安排
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