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6月22日(周六)和6月23日(周日)举行的期末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共有2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徐X,男,工程管理181班(专升本)学生,在6月22日(周六)下午《大学英语IV》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位,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
韩XX,男,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班172班学生,在6月23日(周日)上午《电工电子学(B)》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位,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7]123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125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