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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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学期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201997-8日老生报到注册,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到校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98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尽快联系学生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1. 2019-2020学年第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97-11日,具体安排将在期末考试后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xt.nit.net.cn)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证之一)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并按照考试要求佩戴监考证。 97日为学生报到注册第一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老师的通知工作,避免错过考试、监考。

2. 请各学院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三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申请办理免修(网上流程)、自修(纸质流程)和课程替代(网上流程)手续。

三、学籍管理工作

1. 做好学籍处理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条文,在927日前将学籍处理结果报教务处

2. 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在912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类移交,并及时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要求学生及时检查自己的新课表,确保准确无误转专业学生的学生证更换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时间(10月份)统一办理。

3. 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4. 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各学院相关老师应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指导,帮助学生检查课程表是否准确无误。

四、结业生毕结业更新工作

请各学院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结束后(920日之前)及时上报《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和照片),以便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

、重修、选课工作

1. 需在2019-2020学年第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各教学单位,请于99(周1200课程信息汇总后以电子版发送给徐升槐老师(xushenghuai2000@126.com,汇总表详见附件1

2. 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的学生要在开学两周内(911-22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且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请各学院及时督促学生按时报名,并认真做好各类学业指导工作。

3. 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等选课(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校对已选课程、应缴费用——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缴纳费用——费用支付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成功、不能正常修课以及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自行支付重修、补修等选课费用,操作方式见附件3

(2)学生校对课程时间:911-22学生重修补修等选课报名后需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是否已审核通过,若因课程前后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的,需要在此期间及时补报

(3)学生缴费时间:927-10月8

(4)费用标准:2017级及之前的学生重修105元/学分,补修150元/学分;2018级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两个专业除外)重修52.5元/学分,补修75元/学分。

4.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重修、《大学生体能测试I/II》补测流程

1)824日之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重修、《大学生体能测试I/II》补测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发送给徐升槐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4

2)825财务处把名单导入缴费系统;

3)826-9月5学生自行缴费过期不予办理;

4)9月6财务处提供已缴费名单;

5)9月7,教务处将已缴费名单反馈给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根据情况在开学初补考(9月7-11日)或期末考试期间进行答辩若确实需要在补考期间安排答辩的,请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大学生体能测试I/II》由法政学院体育部在开学初补考(9月7-11日)期间完成补测工作;

6)各学院在答辩或补测结束后三日内将学生成绩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葛宁欢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5

5. 为保障学生权益,更好体现重修单开班的教学意义,学校每学期开设的重修单开班只允许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报名刷分的学生申报正常教学班的方式重修,不能参加重修单开班学习,若后期发现有刷分的学生在重修单开班内学习,其该课程修读无效(学位课程《大学英语Ⅳ》卷面分低于60分的学生除外)。

6. 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调整工作安排

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应地点现场调整,具体见表1

1. 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面向对象

调整方式

调整时间

调整地点

联系人电话

体育

2018级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9月9日-9月2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游泳馆203室

孙老师88229095

外语

2018级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9月9日-9月20日(节假日、周末除外)

SC404-2

何老师88229088

、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1. 随着出国交流学习学生人数逐年增长,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与成绩,请各学院于920日之前将2019-2020学年第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名单汇总后以电子版发送给徐升槐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6,并及时做好此类学生课表检查工作。

2. 上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申请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需完整填写课程名称,并在公共选修课后面标注课程性质类型

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146号)。

、教师开课准备工作

请各位任课老师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经研究所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学院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学院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开设工作

12019 级部分学生物理水平测试及课程开设工作

为继续做好浙江省高考改革后大学物理课程与高中物理的衔接教育,学校决定,被机械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等12个专业(类)录取且高考选考科目中不含物理的2019级浙江考生必须参加开学后的物理水平测试,未通过测试的学生必须在第一学期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912日(第一周周四)晚举行物理水平测试;919日(第二周周四)前确定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并组织排课、征订教材;926日(第周周四)开始上课;第16周前完成课程教学及考试工作。

考试、排课、征订教材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落实。请各学院根据教务处考试工作安排,组织教师参与912日(周四)晚的监考工作。

220172018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未通过学生课程开设工作

要求20172018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未通过,且《大学物理IB)》课程也未通过的学生继续修读本课程(由教务处在补考结束后汇总学生名单,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按时上课),教学班级、授课时间等由教务处根据2019级学生未通过情况统一安排。

教材领取

1. 领取时间:老生、专升本新生教材的领取时间为97-8日,2019级新生(不含专升本)教材领取时间为91日,8:00-17:00,地点:生活园区17幢一楼东首教材库

2. 领取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发放,每班班长持身份证领取本班教材,每班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所领教材数量如所领教材有多或者发放不到同学手中,请在一周内退还,否则多余数量的教材费用将由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负责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尤其要及时通知2015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其他工作

1. 2019-2020学年第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学院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学生,通知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自己课表,与班级同学进行比对,除学生自己选课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特色课、专业方向课、学科交叉课)外,要重点查询其他课程是否有出入,若有缺失课程的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到行政楼310徐老师处咨询

2. 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第一周要严格控制教师的调停课申请。任课教师若有临时调停课的,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临时调停课申请”中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打印出申请单,于开课前送至南北区教室管理处(南区SC215朱师傅、北区NB102张师傅)或者机房(石麟大楼201金老师)。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禁止任课教师在未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调课、停课以及自行使用教室进行补课等,以共同维持规范、有序的教学秩序。

附件1重修教学班开课课程汇总

附件2学生重修补修操作流程

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缴费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4:毕业设计重修及体能测试补测学生汇总表

附件5成绩提交汇总表

附件6出国交流学生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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