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6月26日(周三)的期末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董X,男,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162学生,在6月26日(周三)下午《结构力学Ⅱ》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位,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7]123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125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