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8-2019学年校历安排,6月28日-7月25日为第三学期,现将相关实践教学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第三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在第三学期落实课程设计、技能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工程实习、综合实习、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
2.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填报“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实践教学计划”,于6月12日前提交电子版、书面版(需签字盖章)各一份,表中的实践课程名称与学分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3.各学院应加强第三学期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习安全。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实践教学计划
联系人:应丽艳
电 话:88229021 /664419
邮 箱:yly@nit.zju.edu.cn
教务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