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推动我校创业导师队伍水平的提升,更好的做好创业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创业导师省级培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推荐具备良好的创业理论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创业实战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学校创业导师库人员优先考虑,2016-2018年已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再安排,其他对创业教育有意向的教师也可报名。
2、各学院具体培训名额分配参照《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9年省级培训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为:创业理念和精神的培养与引导;大学生创业政策与指导;创业典型经验、案例介绍和分析;高校创业教育经验分享;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创业教育专业理论和研究;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特点和趋势评判;创业平台搭建和资源利用;不同产业(专业)创业特点和指导等。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5天,计40学时。各省级培训项目具体开班时间将在全省统一报名选课时一并公布。
三、报名与培训
1、报名与推荐:报名人员填写《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9年省级培训参训对象推荐表》(附件2)上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经初审排序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经学校审核遴选后推荐17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报送时间及要求:5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hemr@nit.net.cn,纸质版(加盖学院章)后交至行政楼307。
2、选课与学习:2019年省级创业导师培训项目将于5月中旬统一发布(平台网址:gxjs.zjedu.gov.cn),参训教师于6月11日—6月30日,通过报名平台(输入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下发。
3、学习要求:双向选择后,学员到培训班报到学习,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学员不能无故请假,培训过程与结果作为入选人才库的重要依据之一。
4、培训经费:参加省级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及食宿费由省财政支出,往返交通费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报销,无差旅补贴。
四、其他
各学院认真做好省级培训人选的选拔推荐。应根据下达的省级培训计划名额,并按照省级培训对象的选送条件和要求,落实参训对象,并按照《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9年省级培训参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
联系人:何美儒
电话:88130166,18867878269(668269)
邮箱:hemr@nit.net.cn
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