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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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中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10周(具体安排根据学校“五一”节假日调课通知执行)。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程的过程考核工作。数学类、物理类、大学英语类等公共基础课程和理论力学等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要集中组织期中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其他类课程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期中考核;浙大求是班课程请根据相关教学要求,进行单独命题考核,同时在填写提交试卷印刷单时,务必根据系统课程名称注明“求是班”字样。

2.各研究所教学负责人要对命题、评分标准等严格把关,确保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效果。

3.各单位要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时间节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好期中考试课程的时间、监考教师等,有关资料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各学院教务办负责老师处。

4.任课教师应在期中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公布期中考试成绩并及时进行试卷分析;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交期中考试成绩分析表,各学院将分析表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5.期中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安排将在考前一周公布。由于本次考试恰逢“五一”假期,430日(周二)和55日(周日)晚上都安排了考试,请各学院和任课教师务必提早做好考试安排的通知提醒,广大学生要做好考试准备和节假日前后的出行安排。

教务处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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