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宁波市(2017-2018年)重视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甬教科规组〔2018〕1号和甬教科〔2018〕11号),经各部门、教师申报,学校审核,推荐教务处为宁波市2017-2018年重视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沈昊宇为宁波市2017-2018年重视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纪委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纪委办公室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部门:
纪委办公室:陈欣,行政楼709 ,电话:88229097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