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8级学生: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生的个人发展,学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专业意向、爱好特长等因素,申请调整专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1. 全体2018级学生
(艺术类、专升本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以及转学转入学生除外);
2. 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当年计划招生人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允许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3. 原则上不接受入学两年以上(含两年)学生转专业申请,但学生如有某方面特长,或在本专业学习有困难(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后30%)、转专业更能适应其发展者,允许其申请转专业。
4.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仅允许转专业一次”的要求,2018级新工科求是班中入学后已进行过学籍异动的学生不能再次转专业,未进行过学籍异动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求是班内的其他专业。
每个求是班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后,专业总人数不能超过3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因前期选拔考试时已同名次录取31人的除外)。目前求是班专业现有人数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9人、机械电子工程15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24人、生物工程17人、土木工程12人。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 12月5-7日,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转专业拟接收人数、接受条件、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等信息;
2. 12月13日8:00—12月19日24:00,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申请理由不能超过200字),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确认;
3. 12月20日,各学生所在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对转出学生的申请进行转出确认(从本学期开始,由转入学院负责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转出学院在系统中只需点击转出确认即可)。学生如在12月21日仍未向所在学院教务办上交转专业申请表格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 12月21日各学生所在学院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单一起报送拟转入学院;
5. 12月24-28日,各学院组织进行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核以及考核工作,并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报送材料包括:考核领导小组意见表、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学生名单及考核表。
6. 1月2-3日,待学校审核结束后,各学院将审核结果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转专业的考核及录取
1. 各学院成立5人以上的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其中必须包含一名总支纪检委员。考核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开展考核工作并投票表决,形成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教务处。
2. 各学院要对转出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和专业指导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学生转专业各项事宜。
四、支持政策
1. 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或国家支援中西部计划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2. 对于个别在原专业学习确实有困难、转专业后能改善其学习状况的学生,各学院应予以支持。
附件:转专业网上操作流程(学生)
教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