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8〕5号),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数量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3年),我校限报2项。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至多2年),我校限报11项。
为支持新疆、西藏教育事业发展,浙江省教育规划课题中将有一定数量的援疆、援藏课题,仅限在新疆阿克苏、西藏那曲地区的教育工作者申报,课题内容需与新疆和西藏教育教学问题有关,申报具体事宜联系援疆、援藏指挥部。
二、参考选题范围
以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核心,围绕新工科建设与专业认证等重点工作,针对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体制机制建设、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课题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四、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
2.《课题申报活页表》
3.《课题申报汇总表》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各单位于10月26日11点之前发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樊铁美,电话:88229525、663859,邮箱:ftm@nit.net.cn。
五、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网上申报事项待校内评审结束,推荐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附件:
教务部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