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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核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划内课程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求是班”开课计划按照浙江大学2018级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开课计划核对表》(附件1)核对20142015201620172018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核对信息时须特别关注“课程类别”、“专业方向”,如与培养方案不同,及时提出修正意见,以避免今后毕业审核时出现学分偏离情况。

2. 专业方向(特色)课,实行先排课、后选课。

3. 如果教学计划需要调整,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提交更改计划,打印并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书面材料。

4. 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学院意见”处做好标注,并提交全部开课计划的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说明如下:

1)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标注“开设”;

2)对于全外语或双语课程,标注“开设,双语”或“开设,全外语”;

3)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标注“开设,不落任务”;

4)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方向(特色)课,标注“拟开设”并注明课程容量;

5)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等课程,做好相应备注。

5. 请各学院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的各类课程信息及停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需报送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二、关于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的落实工作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见附件3,下学期落实任务不应少于“应承担课程门数”,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4),需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本次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不受理新课程申请

(二)课程开设要求:每门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的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0,起止周为1-16周(第16周考试);原则上,教学班容量设置为90。开课学院应统筹安排公选课的上课时间(周四8,9节,周四10,11节,周五6,7节,周五8,9节),尽量均匀分布,不可集中在某一时间段。

三、关于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5,含已开课程列表),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的学科交叉课程信息,建议在《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或已开出课程中选择。提醒:2017级起,无“学科交叉课”类别设置。

四、关于课程教学大纲的相关工作

(一)如果有新增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文档须在确认开课计划时报送备案;

(二)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教学大纲修订,并按时备案,备案时间:本学期校历第18周之前。

五、关于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以上需报送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17日前交至行政楼3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net.cn,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130052666776

六、关于专业分流工作

本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学院,请于117前填写完成附件6,于1123前填写完成附件7附件6和附件7仅需报送电子文档

七、特别说明

公共选修课与学科交叉课,不论课程名称或课程内容是否相同或相近,均不得交叉开设。

附件:

1开课计划核对表117日报表】;

2各类不开设课程汇总表(选课前)117日报表】;

3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含已开设公选课列表);

4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117日报表】;

5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含已开设课程列表)117日报表】;

6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虚拟班)117日报表】;

7专业分流名单1123日报表】。

教务部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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