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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学工部关于补考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一)
发布时间:2018-09-16    点击数:
 

2018916日(周日)上午举行的补考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3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XX,男,包装工程161班学生,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补考中替代同班同学参加考试,考试中被监考教师发现并终止考试。

X,男,包装工程161班学生,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补考中找同班同学替代参加考试,考试中被监考教师发现并终止考试。

X,男,电子信息工程142班学生,在《电路原理》补考中,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考位抽屉内有手机,经过现场确认考试中手机一直没有关机,且在手机中发现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照片。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7]123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125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部 学工部

201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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