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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学工部关于期末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五)
发布时间:2018-07-04    点击数:
 

2018年7月4日(周三)下午举行的期末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XX,男,软件工程161班学生,在《计算机组成原理与实验(B)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以网络买卖途径获取的试题答案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7]123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125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部 学工部

2018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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