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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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生的个人发展,学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专业意向、爱好特长等因素,申请调整专业。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1.全体2017级学生(艺术类、专升本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以及转学转入的学生除外);
2.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当年计划招生人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允许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3.原则上不接受入学两年以上(含两年)学生转专业申请,但学生如有某方面特长,或在本专业学习有困难(上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后30%)、转专业更能适应其发展者,允许其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5月29-31日,各学院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转专业拟接收人数、接受条件、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等信息;
2.6月6日8:00—6月12日20:00,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申请理由不能超过200字),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 字确认;
3.6月13-14日,各学生所在学院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对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转出确认。学生如在6月14日仍未向所在学院教务办上交转专业申请表格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6月15日各学生所在学院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单一起报送拟转入学院;
5.6月19-25日,各学院组织进行转入考核工作,并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部,报送材料包括:考核领导小组意见表、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学生名单及考核表;
6.6月27-28日,学校审核结束后,各学院将审核结果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
三、转专业的考核及录取
1.各学院成立5人以上的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其中必须包含一名总支纪检委员。考核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并表决,形成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报学校教务部。
2.各学院要对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向相关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和专业指导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
3.退役后复学、创业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权。对于个别在原专业学习确实有困难、转专业后能改善其学习状况的学生,各学院应予以支持。
教务部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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