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作为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其目的在于掌握教学动态,发现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各类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二周(2018年5月2日至5月2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 教学运行及管理:学院开设课程的落实情况、教学秩序情况、学籍异动情况以及考试数据分析。
2. 课堂教学:各学院学风、教风情况。
3. 实践教学:学生实习、毕业论文情况。
4. 教学研究情况:教学法研究活动、教研教改项目。
5. 座谈会情况: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检查要求
1. 请各学院在此期间根据附件中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做全面、客观的检查。组织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把学生与教师反映的问题尽快落实,形成有效反馈机制。
2. 请各学院及时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后,于5月25日(周五)前提交教务部(电子版、书面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xushenghuai2000@126.com)。教务部将针对各学院反映的内容进行集中梳理和汇总,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教学例会。
附件: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内容
教务部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