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部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201834日老生注册报到,各学院要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34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尽快联系学生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1.2017-2018学年第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33-37日,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期末考试后公布在教务部网上,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及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址:http://jwxt.nit.net.cn)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证之一)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各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

2.请各位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三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二周申请办理免修(网上流程)、自修(纸质流程)手续,课程替代(网上流程)办理时间为第一周至第四周。

三、学籍管理工作

1.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在39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类移交,并及时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同时要求学生检查自己的新课程表,确保无误

2.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3.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各学院相关老师应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指导,帮助学生检查课程表是否准确无误。

4.请各学院在补考结束后更新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核数据,并根据初审情况,督促相关学生补足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或参加未通过课程的重修。

5.请各学院根据补考成绩在319日之前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重修、选课工作

1.需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各教学单位,请于37(周三)1200把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上课时间、教室要求等以电子版发送给徐升槐老师(xushenghuai2000@126.com)。

2.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的学生要在开学两周内(38-18及时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且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请各学院及时督促学生按时报名,并认真做好各类学业指导工作。

3.学校重修等选课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等选课——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校对已选课程应缴费用以及农行卡号——农行卡存钱——财务处行卡扣费——应缴费用扣费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不成功、不能正常修课及参加期末考试

注意事项:

1)结业生可以直接将选课费用汇入学校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账号:39056001040000631,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天一支行,汇款时间:2018年3月19日-4月1日。

2)除结业生外的其他学生一律采用银行扣费的方式缴纳选课费用。扣费银行卡只限本地农行卡,农行卡遗失的同学请及时补卡。存款时间:2018年3月19日-4月1日。

3)参与重修等选课的学生必须确保农行卡内有大于或等于应缴费用的金额,小于应缴费金额则扣费不成功,将会导致选课不能完成、不能参加当学期期末考试。

4)财务处农行卡扣费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13日。

4.为保障学生权益,更好体现重修单开班的教学意义,学校每学期开设的重修单开班只允许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报名,刷分的学生不能参加重修单开班学习,但可以跟班重修,若后期发现有刷分的学生在重修单开班内学习,其该课程修读无效(学位课程《大学英语Ⅳ》卷面分低于60分的学生除外)。

5.各类课程调整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

1现场选课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办理选课手续。

2公共选修课课程调整均由学生自行上网操作完成,不接受现场调整。

3选上网络课程的学生须仔细阅读《2017-2018学年第学期网络公选课学习须知》

见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或20171215日选课通知中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1. 各类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面向对象

课程调整方式

调整时间

网址(或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体育

2016、2017级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自行上网调整

(或现场调整)

【网上调整】35日12:30-37日10:00;

【现场调整】35日-318日(节假日、周末除外)

http://jwxt.nit.net.cn

(或游泳馆203室)

孙老师88229095

如因时间冲突不能自行在网上调整,可到现场调整

外语

2016、2017级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35日-318日(节假日、周末除外)

SC404-2

何老师88229088

专业方向课学科交叉课

2013级建筑学;2014级;2015级;2016;2017级

现场调整

35日-318日(节假日、周末除外)

详见表2

详见表2

如果课程非学生所在学院开设,请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单位协商解决

公共选修课

2013级建筑学;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

自行上网调整(不接受现场调整)

详见表3

http://jwxt.nit.net.cn

徐老师,88130052

网络公选课名单已递交课程平台,不再调整

2. 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选课工作联系方式

学院

教务办公室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

SC319

张老师

88229523

法政学院

模拟法庭202

林老师

88229577

外语学院

SC404-2

何老师

88229088

传媒学院

SC302

李老师

88130232

机能学院

NA410-2

章老师

88229579

信息学院

石麟902-1

老师

88130025

数据学院

石麟401B

老师

88229939

土建学院

SA308

李老师

88130061

生化学院

ND120

张老师

88229543

3. 公共选修课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操作规则

备注

37日12:30

39日10:00

仅允许补选课程

网络公选课除外

39日12:30

312日10:00

仅允许退选课程

含上学期末已选课程(网络公选课除外)

312日12:30

316日10:00

仅允许补选课程

网络公选课除外

316日12:30

319日10:00

仅允许退选课程

含上学期末已选课程(网络公选课除外)

五、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1.随着出国交流学习学生人数逐年增长,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与成绩,请各学院于39日之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名单上报教务部,并及时做好此类学生选课课表检查工作。

2.上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申请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需在公共选修课后面标注课程性质类型)

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146号)。

六、教师开课准备工作

请各位任课老师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经研究所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教学单位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七、教材领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33-48:00-17:00地点:图书馆(北)一楼教材库

2.领取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发放,每班班长持身份证领取本班教材每班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所领教材数量,如所领教材有多或者发放不到同学手中,请在一周内退还,否则多余数量的教材费用将由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负责。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尤其要及时通知2013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其他工作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学院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学生,通知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自己的课表,与班级同学进行比对,除学生自己选课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特色课、专业方向课、学科交叉课)外,要重点查询其他课程是否有出入,若有缺失课程的请于开学两周内到行政楼310徐老师处咨询。第一周实验课如不开课,请及时通知学生。

2.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初严格控制教师调课申请。任课教师若有临时调停课的,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临时调停课申请”中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打印出申请单,于开课前送至南北区教室管理处(南区SC215朱师傅、北区NB102张师傅)。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禁止任课教师在未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调课、停课以及自行使用教室补课等,共同维持规范、有序的教学秩序

教务部

2018124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