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考核评优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57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召开2017年全省考试招生工作总结暨考试招生工作考核评优会议的预通知》(浙教试院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经教务部推荐、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推荐郑剑为浙江省考试招生工作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1月26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纪检监督部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纪检监督部
联系人:陈欣
联系电话:8822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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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