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表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为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101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学院全职在编或浙江大学全职在学院工作的一线教师;
2.教学名师申请人应有5年以上我校教学经历,高级职称;近5年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2次;
3.教坛新秀奖申请人应有3年以上我校教学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近2年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1次;
4.申请人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5.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和大学生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7.积极发挥模范带头的作用,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要求
2.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3.每个单位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不超过2人,教坛新秀候选人不超过3人。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教务部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