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校级教改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校审核,决定《基于混合式学习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15个项目为 2017年校级课堂教学创新项目(A类),《以构建“四院协同”+“常驻常派”机制为核心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等9个项目为2017年校级综合改革研究项目(B类),《以“4C+4P”为核心的独立学院机械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及实践》等5个项目为2017年校级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C类),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教务部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