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课程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各学院根据《开课计划核对表》(附件1)核对2013建筑学、2014、2015、2016、2017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商学院、信息学院、数据学院须特别检查“开课学院”的正确性),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专业方向课或专业特色课,实行先排课、后选课,请各学院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课程信息及不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需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2. 如果个别教学计划需要调整,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提交更改计划,打印并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书面材料。
3. 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学院意见”处做好标注,附件1需报送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说明如下:
(1)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标注“开设”;
(2)对于全外语或双语课程,标注“开设,双语”或“开设,全外语”;
(3)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标注“开设,不落任务”;
(4)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方向课,标注“拟开设”并注明课程容量;
(5)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等课程,做好相应备注,其中,不开设的课程需注明原因。
二、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落实工作
(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见附件3,下学期落实任务不应少于“应承担课程门数”,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4)。本次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不受理新课程申请。附件4需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二)课程开设要求:每门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的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0,起止周为1-16周(第16周考试);原则上,教学班容量设置为120人。开课学院应统筹安排公选课的上课时间(周四8,9节,周四10,11节,周五6,7节,周五8,9节),尽量均匀分布,不可集中在某一时间段。
三、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5),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的学科交叉课程信息,建议在《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或已开出课程(附件5)中选择课程。附件5需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课程教学大纲相关工作
(一)如果在2013-2016级教学计划中新增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文档须在确认开课计划时报送备案;
(二)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教学大纲修订,并按时备案,备案时间:本学期第18周之前(按教学日历)。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以上需报送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1月1日前交至行政楼3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130052。
六、专业分流工作
本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学院,请于11月1日前填写完成附件6,于11月24日前填写完成附件7。附件6和7仅需报送电子文档。
七、特别说明
对于公共选修课和学科交叉课,如课程名称或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均不得交叉开设。
附件:
1、开课计划核对表【11月1日报送】;
2、专业方向课不开设课程汇总表(选课前)【11月1日报送】;
3、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含公选课列表);
4、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11月1日报送】;
5、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11月1日报送】;
6、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虚拟班)【11月1日报送】;
7、专业分流名单【11月24日报送】。
教务部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