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7】17号)要求, 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我校立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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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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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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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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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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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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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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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一体多元协同机械专业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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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SCG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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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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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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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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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课程群SPOC教学模式的实施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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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SCG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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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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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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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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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产学研联动”的金融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金融学本科专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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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SCG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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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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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伍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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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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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地域建筑教学研究——浙东(宁波)乡土建筑设计教学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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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SCG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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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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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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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二、结题要求
(一)延期与终止
因各种原因终止课题研究或延期结题的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立项课题终止(延期)汇总表》。延期的需提交《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按规定延期时间不得长于原定研究周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视为撤项终止研究,不予结题。
(二)结题办理
规划课题完成后结题前,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
符合免鉴定要求的,需提交:
1.《浙江省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份,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
2.《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申报表》两份。
3.结题报告一份,不少于7000字。
4.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宁波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截止日期
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教务部办理截止日期为11月6日。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教科规划办结题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结题工作,并将相关资料送至行政楼302室,同时电子版发至ftm@nit.net.cn。联系人:樊铁美,联系电话:88229525/663859。
附件:
教务部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