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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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点击数: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即将开始,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916日老生注册报到,各学院要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916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尽快联系学生前来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916-20日,时间、地点安排将会公布在网上,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校内地http://10.80.96.131/default2.aspx;校外地址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各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

2、请各单位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三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二周申请办理免修(网上流程)、自修(纸质流程)手续;课程替代(网上流程)办理时间为第一周至第四周。

三、学籍异动工作

1、做好学籍处理的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条文,在109日前将学籍处理结果报教务部。

2、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在922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类移交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转专业学生的学生证更换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时间(10月份))统一办理。

3、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4、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

四、结业生毕、结业更新工作

请各学院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结束后(926日之前)及时上报《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和照片),以便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工作。

2017届结业生返校考试报名时间为921-29日。

五、重修、选课工作

1、需在本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各学院,请于920 日(周三)1200把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上课时间、教室要求等以电子版发送给叶老师(yemin0707@nit.zju.edu.cn)。

2、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的学生要在开学两周内(即921-29日)及时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且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请各学院及时督促学生按时报名,并认真做好各类学业指导工作。

3学校重修等选课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等选课——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校对已选课程及应缴费用以及农行卡卡号——农行卡存钱——财务处农行卡扣费——应缴费用扣费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不成功、不能正常修课及参加期末考试

注意事项:

1)除结业生可以直接打入学校账号外,其他学生一律采用农行卡扣费的方式收取重修等选课费用。

结业生打钱账户名称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账号号码:39056001040000631,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天一支行

2)除结业生外的学生扣费银行卡只限本地农行卡,农行卡遗失的同学请及时补卡。

3)参与重修等选课的学生必须确保农行卡内有大于或等于应缴费用的金额,小于应缴费金额都会扣费不成功,从而将会导致重修等选课不能完成、不能参加当学期期末考试。

4)除结业生外的学生校对课程及应缴费用、农行卡存钱时间:2017102-15日;

结业生打入学校账户时间:2017102-15日。

5)财务处农行卡扣费时间:20171016-27日。

4、为保障学生权益,更好体现重修单开班的教学意义,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校每学期开设的重修单开班只允许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报名,刷分的学生不能参加重修单开班学习,但可以跟班重修,若后期发现有刷分的学生在重修单开班内学习,其该课程修读无效。(学位课程《大学英语Ⅳ》卷面分低于60分的学生除外)。

5、各类课程调整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

1)现场选课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办理选课手续。

2)公共选修课课程调整均由学生自行上网操作完成,不接受现场调整。

3)选上网络课程的学生须仔细阅读《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网络公选课学习须知》(见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或2017526日选课通知中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1. 各类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面向对象

课程调整方式

调整时间

网址(或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体育

2016级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自行上网调整

(或现场调整)

【网上调整】91812:30-91910:0091912:30-92010:00

【现场调整】918-929(节假日、周末除外)

http://jwxt.nit.net.cn

(或游泳馆203)

孙老师88229095

如因时间冲突不能自行在网上调整,可到现场调整

外语

2016级学籍异动的学生(转专业、复学等)

现场调整

918-929(节假日、周末除外)

SC404-2

何老师88229088

专业方向课、学科交叉课

2013级建筑学;2014级;2015级;2016

现场调整

918-929(节假日、周末除外)

详见2

详见2

如果课程非学生所在学院开设,请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单位协商解决

公共选修课

2013级建筑学; 2014级;2015级;2016

2017级专升本

自行上网调整或选课(不接受现场调整和选课)

详见3

http://jwxt.nit.net.cn

徐老师,88130052

网络公选课名单已递交课程平台,不再调整

2. 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选课工作联系方式

学院

教务办公室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商学院

SC318

张老师

88229133

法政学院

模拟法庭202

林老师

88229577

外语学院

SC404-2

何老师

88229088

传媒学院

SC302

李老师

88130232

机能学院

NA410-2

章老师

88229579

信息学院

石麟902-1

王老师

88130025

数据学院

石麟401

杨老师

88229939

土建学院

SA308

李老师

88130061

生化学院

ND120

张老师

88229543

3. 公共选修课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操作规则

备注

92012:30

92210:00

仅允许补选课程

92212:30

92510:00

仅允许退选课程

含上学期末已选课程

92512:30

92810:00

仅允许补选课程

92812:30

93010:00

仅允许退选课程

含上学期末已选课程

六、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1、随着出国交流学习学生人数逐年增长,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与成绩,请各学院于930日之前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的课表进行系统整理,并报送教务部备案,课表整理时请务必针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处理。

2、上一学期及暑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申请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需在公共选修课后面标注课程性质类型)。

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146号)。

七、教师开课前准备工作

请各位任课老师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经研究所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教学单位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学院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八、2017级部分学生物理水平测试及课程开设工作

为了做好浙江省高考革后大学物理课程与高中物理的衔接教育,学校决定,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子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土木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等12个专业(类)录取且高考选考科目中不含物理的2017级浙江考生必须参加开学后的物理水平测试,未通过测试的学生必须在第一学期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921日(第一周周四)晚举行物理水平测试;928日(第二周周四)前确定修读《经典物理基础(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并组织排课、征订教材;1012日(第四周周四)开始上课;第16周前完成课程教学及考试工作。

考试、排课、征订教材等工作由教务部负责落实。请各学院安排教师参与921日(周四)晚的监考工作。

九、其他工作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学院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周实验课如不开课,请及时通知学生。

同时,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初要严格控制教师停、调课申请,请各学院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

2、老生、专升本新生教材的领取时间为916-17日,2017级新生(不含专升本)教材领取时间为911-13日。以班级为单位发放,由各班班长持身份证负责领取。具体安排详见教务部相关通知。

教务部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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