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全体学生: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41号),特制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意见征求稿)》管理规定。该意见已经教学委员会审议,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意见和建议,请直接通过重大制度意见征求和解读系统进行反馈http://yjzq.nit.net.cn/take_advice.php?cmd=zhengqiuxx&id=112。征求时间截至2017年7月4日。
联 系 人:谢颖峰
联系电话:8822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