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部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培育标志性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类别分为课堂教学创新项目(A类,每项资助不超过10000元)、综合改革研究项目(B类,每项资助不超过5000元)、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C类,每项资助不超过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文件(宁波理工教[2016]124号)规定的10%)三类。
(一)课堂教学创新项目
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以自由竞争的方式立项。每位申报人要针对主讲课程(在2017-2018学年开课)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易错点开展教学资源库(讲课视频、习题库、试题库、在线问答等)建设,以微课、慕课等形式构建学生自助学习服务体系,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综合改革研究项目
综合改革研究项目以自由竞争的方式立项。研究内容要以毕业生成果为导向,开展质量标准体系研究;要以持续改进为原则,从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两个层面,开展质量保障体系研究;要以提升学生价值为宗旨,针对新生导学、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创新创业等课程体系,开展学业服务体系研究。
(三)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
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以委托方式立项,根据申报指南进行选题。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我校承担过拟改革课程至少两届主讲教学任务并在项目研究周期内继续承担该课程的主讲任务或者有过2年以上我校教学管理经验。有校级质量工程承担者不得申报。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1项。
2.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教务部审查同意后方能变更。
3.相关改革内容已获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不可重复申报。
三、结题要求
1.课堂教学创新项目
①一份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含体现OBE思想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与效果评价;
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教学资源库。
2.综合改革研究项目
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版》为准)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或者发表2篇与研究相关的一般期刊教研教改论文(增刊除外);
②撰写3000-5000字的研究报告,需注重项目成果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作用和意义,并提供佐证材料。
3.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
按照申报书内容进行目标管理。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期1年。超期未完成做撤项处理,收回经费,扣回业绩分,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改项目。
2.论文需标明教改项目编号,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且第一单位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3.其余事宜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执行。
、申报程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表》,学校组织评审。
2. 经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请各单位于201771017:00之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五份)及汇总表报送教务部。
联系人:樊铁美,电话:88229525663859,邮箱:ftm@nit.net.cn
教务部
2017623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