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学校专业建设提升水平、彰显特色,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扎实推进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势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7]66号)。
二、遴选数量
全校范围内遴选优势专业5个,特色专业15个(已列入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的专业自动认定为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但须按要求填写申报书)。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申报(超过一个专业申报,需排序)
2.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3.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
4.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纸质一式五份),佐证材料1份。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联系人:樊铁美,电话:88229525、663859。
附件:
教务部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