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部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总结阶段工作,规范管理,为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评估积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学生需提交资料(以档案袋形式,学生和指导教师签名):任务书、开题报告(即文本一:含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及原文)、毕业设计(论文)(即文本二:含图纸等附件)、答辩资格审查表、考核表(四张)、答辩记录。该项资料由各学院保存。

2. 专业需提交资料: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册。该项资料由各学院保存。

3. 学院需提交资料: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表。该项资料由学院和学校各保存一份,请各学院于621日之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教务部。

4. 各专业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按照1%的比例(不足1篇按1篇记)推荐入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格式(参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中的附录二)要求,在6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一份。请于67日前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汇总表(电子版和书面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kwjiang@nit.zju.edu.cn。

教务部

2017.5.18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