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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商学院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十一届电子商务竞赛暨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提高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十一届电子商务竞赛暨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选拔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教务部、商学院

承办单位:商学院电子商务协会

二、参赛对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要求以团队方式报名参赛,团队成员3-5位学生,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竞赛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推荐单位,每个团队1-2名指导教师。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充分体现优势互补。

三、作品要求

电子商务作品题目遵循自由命题的原则,来源可以为国内外企业、行业出题以及学生自拟题目等,大赛提倡不拘一格选题参赛,鼓励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参赛作品不能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能与我国法律相抵触。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未参加其它竞赛、未公开发表或孵化的原创作品,必须由参赛团队创作完成,如涉及侵权等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

参赛作品分为技术类、商务类和混合类三个类别。

1)技术类:指围绕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和支撑环境技术,开发形成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软件或硬件技术成果,并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应该面向实际应用,突出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既有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又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该类作品应包含创业计划书及其技术解决与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文档。

2)商务类: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应该侧重于所提供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营销计划等方面的创新、创意和实用价值。该类作品应包含创业计划书并可附相关支撑材料。

3)混合类:参赛作品的内容可以参照技术类或者商务类作品,但参赛形式区别于技术类和商务类。混合类作品允许师生混合参赛,教师可全程参与到作品创作、项目运营和竞赛答辩等过程中。

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成绩计零分。

参照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评分标准对所有校内赛作品进行评审。

1 作品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技术类作品

商务类作品

混合类作品

完整性

20%

15%

20%

可行性和实用性

20%

30%

20%

创新性和先进性

40%

40%

40%

工作量和实现难度

20%

15%

20%

四、竞赛安排

1、竞赛报名阶段(324日前)。各团队可到SE212报名点填写相应的竞赛报名表或发送电子报名表至1819052234@qq.com

2、作品准备阶段(46日前)。各团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创业计划书(技术文档)撰写,并将竞赛作品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1819052234@qq.com

3、评审答辩阶段(47-10日)。邀请校内外创业导师和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组成评委组,对所有报名参赛的作品进行现场答辩及评审。同时评出校赛一、二、三等奖,颁发学校认证的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作品进行辅导优化,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周燚,联系电话:17858934960

联系教师:肖玮,联系电话:13867895746

教务部 商学院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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