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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学工部关于期末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六)
发布时间:2017-01-16    点击数:
 

在2017年1月14日(周六)举行的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方XX,男,国贸133班学生,在《国际服务贸易》考试中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3]124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取消补考资格,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4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部 学工部
2017年1月14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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