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理念,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原则
参照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制订2017-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宁波理工教〔2016〕199号)。
二、工作要求
(一) 制订专业培养方案的工作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总体牵头,由各专业(研究所)负责人具体负责。
(二)各专业培养方案要组织教师广泛讨论,并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后方可定稿。
(三)各专业在修订培养方案当中的课程体系时,要组织任课教师撰写课程教学大纲,明确各门课程的知识领域、知识单元、知识点,做好课程之间的衔接。
(四)各专业应按照“2017-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进行方案制订。
(五)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设置应完全一致。
三、进程安排
(一)2016年12月上旬,学校发布修订2017-2020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有关通知。
(二)2017年1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初稿,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部。
(三)2017年3月10日前,各学院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终稿,并将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课程列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
(四)2017年3月中旬,教务部汇总培养方案后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复核。
(五)2017年3月底,培养方案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布实施。各学院将培养方案等书面材料报送教务部,书面材料须经专业(研究所)负责人签字、教学副院长审核、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六)2017年6月底,各学院报送培养方案中所列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电子文档,教学大纲格式参见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130052或666776,电子邮箱:xxh@nit.net.cn。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制订2017-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宁波理工教〔2016〕199号);
附件2:2017-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2017-2020级本科教学计划课程列表;
附件4:2017-2020级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教务部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