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4〕110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立项的“十二五”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和2016年“十三五”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厅建设要求,对照专业建设方案与任务书,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专业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新兴特色专业建设进展情况,督促专业建设项目按计划、保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验收专业
验收专业为2014年我校立项的省新兴特色专业和国际化专业,分别为:
物流管理专业(港口物流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海洋装备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嵌入式技术方向)
自动化专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方向)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橡塑材料方向)
金融学专业(金融投资方向,国际化专业)
(三)验收程序和内容
学校组织各立项专业对照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对前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检查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优化及达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及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工作和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各专业撰写《浙江省本科院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附件1),并填报《浙江省本科院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附件2)。在此基础上,学校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验收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国际化专业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建设标准》(附件4)组织验收工作。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和《状态数据表》一式5份以及佐证材料1份报教务部。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iuzhe@nit.net.cn。
二、“十三五”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
(一)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任务
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任务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附件5)。
(二)推荐名额
省厅分配到我校的名额:特色专业申报名额7个(竞争性专业5个,备案专业2个)。
(三)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面向所有招生专业,但有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验收不通过的专业不得申报。
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可以继续申报“十三五”特色专业,中期检查不通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申报程序
各学院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填写相关材料并择优向学校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网上公示立项和推荐名单,向省厅正式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佐证材料1份于10月31日下午17:00前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并报送教务部。项目申报表需经学院审核签字、封面盖章。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liuzhe@nit.net.cn。
联系人:刘哲 88229853,662671。
教务部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