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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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浙大“立交桥”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点击数:
 

各位监考老师、2015级考生:

本学期浙大“立交桥”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14:00—16:00,考试课程:理、工科的学生考《大学物理(甲)I》、人文、社科类学生考《大学英语IV》、英语专业的学生考《综合英语II》。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院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教师、学生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1、监考老师请提前45分钟到考务办NB211领取试卷及考务布置袋。
2、监考老师在开考前10分钟当众启封试卷,并请2名考生在试卷袋上签名作证,填写《浙江大学“立交桥”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3、监考老师要做好考生身份的查验工作,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学生证、身份证(三证)参加考试。英语考试请带好收音机。
4、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其他要求,详见附件《考场规则考生守则》。
5、考生在试卷和答题纸上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所属院系”处写成“宁波理工”,“学号”处写上“准考证号”。
6、特别提醒:请学生务必在密封线内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如在密封线外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则取消该生本次考试成绩。
7、请考生勿拆试卷、答题纸,否则取消该生本次考试成绩。
8、开考30分钟后,请监考老师填写《浙江大学“立交桥”考试缺考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和试卷一起上交。
9、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邀请2名考生共同清点试卷,然后在《浙江大学“立交桥”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10、回卷要求:
回卷时试卷按照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缺考卷插入其中),清点无误后,务必到考务办的指定老师处进行密封单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单的右下角签名后,才能装入原试卷袋装订、再进行试卷袋密封。此项回卷要求为工作重点,请各位监考教师务必引起足够重视,确保整个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部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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