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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学工部关于期末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一)
发布时间:2016-06-27    点击数: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周于2016年6月24日(周五)正式开始,学生的考试违纪违规情况较为严重,截止目前,已有9名学生经考试现场及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确认违纪。具体情况如下:
2016625日(周六),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
廖XX,男,英语133学生,在《英美文学II》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2016626日(周日),有5位同学考试违纪:
张X,男,市场营销142班,在《大学英语IV》考试中违规携带手机在身上,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谢X,男,金融学(中美)141班,在《现代金融学(中美)》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叶X,女,金融学(中美)141班,在《现代金融学(中美)》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楼XX,女,国际经贸与贸易(中美)142班,在《现代金融学(中美)》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卢X,女,国际经贸与贸易(中美)141班,在《现代金融学(中美)》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2016627日(周一),有3位同学考试违纪:
许XX,女,金融学131班,在《现代投资银行》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马XX,女,金融学132班,在《现代投资银行》考试中夹带小抄,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贾X,男,工程管理142班,在《工程测量》考试中违规携带手机并在网上百度试题答案,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场制止考试。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3]124号)规定,以上9名同学考试成绩均记为无效,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4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部 学工部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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